為做好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和《泉州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工作原則
站在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高度,切實增強“四個意識”,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認識做好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敏感性。在確保安全、公平、科學的原則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把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統籌兼顧、創新招生辦法,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復試組織管理
同時,為了加強復試錄取的監督工作,成立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全程監督復試錄取工作,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在出題、審題、制卷、面試、評分、核分、成績上報、復試簡況表填寫等各環節進行督查。在復試工作結束后,研究生復試錄取監督小組需提交監督情況報告至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存檔備查。
(二)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在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確定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等,并具體組織實施對考生的復試考核。復試小組成員應不少于5 名,并設立組長1名,對本組復試工作總負責;每個復試小組配助理1人和秘書2人,助理負責考生報到、宣講復試紀律、維護候考秩序和可能出現的應急處置等工作,秘書負責復試情況現場記錄、分發評分表、統計分數等工作。
學院在復試錄取工作開始前召開復試工作培訓會,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全員培訓,未經培訓不得參與復試工作。落實復試專家遴選要求和回避制度,加強復試培訓,保證復試專家認真履職。
三、復試規范和要求
(一)復試的基本分數線劃定
一志愿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應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類考生成績要求。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控制在1:1.5。
(二)復試資格審查
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特別是報考專項計劃、申請加分等有關考生的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要堅持并進一步完善“三隨機”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材料復印件須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在復試前應當準備以下材料接受復試資格審查:
1. 簽訂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由學院組織填寫;
2. 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泉州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該表可在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5203yun.com/yjszsw資料下載處下載);
3. 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須在有效期內);
4. 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
5. 學生證(應屆生)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非應屆生)原件和復印件;
6. 其他學籍或學歷證明材料:
(1)《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生);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境外或國外學歷獲得者);
7. 大學期間成績單(校級教學管理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8.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報考專業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考生需在報到時提供上述材料給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三)復試成績的比例說明
1.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2.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英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并計入復試總成績,英語能力測試成績滿分10 分。
四、復試內容和方式
(一)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以及英語聽說測試等。具體復試內容:
1. 個人自述:可包括自我介紹、特長、社會實踐、專業經歷、感興趣的研究方向等情況(3分鐘)。
2.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官提問(3分鐘,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英語口語:英語自我介紹、考官提問(3分鐘)。
4. 專業復試:(1)考生闡述對音樂治療的認識和理解(不超過5分鐘)。(2)自選一項可體現音樂特長、基本音樂素養的項目進行現場展示,包括聲樂、器樂(不超過5分鐘,聲樂要求無伴奏,器樂除鋼琴外需自備樂器)。(3)隨機抽取音樂片段進行聆聽欣賞,并闡述自己的感受和理解(不超過5分鐘)。
5. 問答環節。
6.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異常心理學》、《中西方音樂史》兩門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筆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 分。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者,視為整個復試不及格。
(二)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為現場面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方式為筆試)。
面試要求:
(1) 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 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成員的平均分數為該考生復試分數,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
(3) 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
(4) 同一專業領域或方向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三)復試規范
1. 筆試工作中的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等工作應當嚴格按照《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管理辦法》進行操作。
2. 面試中各參與面試工作的教師應當嚴格遵守《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人員保密守則》的有關規定。
3. 本次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4. 對在復試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按照《泉州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
5. 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錄像錄音。嚴禁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錄音、攝影、攝像,嚴禁傳播與復試相關的內容,嚴禁將復試有關信息泄露給他人,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五、調劑復試
(一)調劑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領域方向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全國A類考生成績基本要求;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個學科門類或專業學位類別范圍內,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代碼須為135101,或者第一志愿報考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302;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調劑考生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6.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調劑要求
1. 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2. 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3. 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個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系統自動解鎖,考生可修改本調劑志愿。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認真查看調劑要求,在志愿鎖定時間內我校不予解鎖。
4. 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鎖定時間先后順序、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的依據。一志愿報考音樂治療的考生優先,本科專業為音樂治療和心理學的考生優先,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復試名單。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制定的調劑復試考生遴選方案,確定考生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調劑程序
1. 在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 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在調劑系統上填報調劑申請;
3. 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4. 組織調劑考生進行復試;
5. 確定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名單和匯總表,加蓋學院公章報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審核同意后方可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發待錄取通知前,務必要確??忌W上填報的調劑志愿與擬錄取專業相同(專業及研究方向代碼完全一致)。
6. 調劑考生在調劑系統接到“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24小時時間內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對已接受我校待錄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鎖。
7. 我院所有專業領域都不進行破格復試。
六、錄取
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以及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00分)÷5×50%+復試成績(百分制)×50%,保留2位小數。如果考生的總成績完全相同而招生計劃有限,則比較初試總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如果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如果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再相同,則由學院再次組織復試,復試成績高者被錄取。
學院可以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廣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存在候補不上的風險。因考生選擇等待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span>
1. 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2. 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者;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
4. 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
5. 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者;
6. 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者;
7. 體檢不合格者;
8. 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者;
9. 未按時提交畢業證書等材料者;
10. 國家錄取檢查未通過者;
11. 提供虛假信息者。
在復試工作完成后及時召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會議確定最終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匯總表加蓋學院公章報送至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審核。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學校審批同意后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并最終確定。
學院在網頁公布各專業領域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3個工作日。
擬錄取名單公示期滿后報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統一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我校只接收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要簽定《定向就業研究生合同》??忌荒馨雌谡{取人事檔案或簽定《定向就業研究生合同》而影響錄取,責任由考生負責。
錄取通知書由學校統一寄發。
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請注意查收,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體檢
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復試體檢表》(請在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5203yun.com/yjszsw資料下載處下載)。
學校不組織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及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八、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進一步完善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所有環節必須建立臺賬記錄制度、多人相互監督和責任共擔機制,做到有據可查和責任可究。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自受理投訴和申訴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2023年音樂治療方向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咨詢電話:0595-22919811,監督投訴電話:0595-22918327,22918022,監督投訴電子信箱:604989974@qq.com
九、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待定,將另行通知)
報到時間:4月3日14:30-16:30
報到地點:泉州師范學院特教大樓一樓大廳
聯系電話:0595-22919811
復試時間:4月4日08:30開始
復試地點:泉州師范學院特教大樓C512(候考室為特教大樓C501)
教育科學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詢網址:http://www.5203yun.com/jkxy/
教育科學學院
2023年3月28日